第二十三条

有效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