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有效建设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