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含义或者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常务委员会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