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二条有效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制定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