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