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人参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人参文化的宣传。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