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注重人参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产业配套,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向人参产业园区集聚,提高人参产业竞争力。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