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服务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