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造与运用第十四条有效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