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中心城范围,是指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的区域。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