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