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河口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黄河河口的范围,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黄河河口的范围随着黄河河势变化需要调整时,省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科学划定并予以公告。黄河入海河道包括清水沟河道、刁口河故道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以备复用的黄河故道,其管理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