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黄河河道兴利除害等社会与生态效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