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科协应当发挥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搭建科学技术工作者对外交流平台,加强同国内、国际科学技术组织、学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国内、国际民间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合作。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