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科协应当推动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学技术创新,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科学技术创新对科普宣传的带动作用;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用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