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地方性法规适用本条例。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