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也可以召开由各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会议,对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