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五台县人民政府、繁峙县人民政府、五台山管委会应当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自然迁徙路线,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伤病救助,保持野生动物的自然属性,保障种群的自然繁衍。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