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津贴和绩效奖励等福利待遇,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适时提高村(社区)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