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地区的交流与协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同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技术、人才交流与协作。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制定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引导、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参与本州的经济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绿色化、节能低碳化建设和改造,建立健全园区服务体系,改革园区管理机制体制。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