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规划建设新型可再生能源,推进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建设开发,支持县、市开展试点,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建设和开发。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发展绿色矿业,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