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州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指导下,根据本州的财力、物力和其他条件,自主科学安排基本建设项目。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帮助,加快自治州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在转移支付、项目安排、债券资金、奖补政策等方面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支持照顾。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