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自治县因地制宜发展畜牧水产业,依靠科学技术,推广绿色生态健康畜禽养殖。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防治、畜禽水产良种繁育、饲料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服务体系,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渔政执法,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埋头鲤等种质资源。

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