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经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对法规草案中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先行表决。

表决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