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地方性法规和审查市人民政府规章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市人民政府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