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五条有效立法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