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其他设区的市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