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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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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

第四条

有效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素质,根据工作需要保障办案场所、装备等设施。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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