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