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供需对接渠道,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企业、产品、服务宣传,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