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 数字经济安全第六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