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保障安全与发展数字经济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依法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协调联动、风险评估、应用审查、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投诉举报等机制。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