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数据确权、定价、流通、交易、权益分配等相关基础规则和制度研究,建立完善数据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推进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机制,按照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要求,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模式,培育数据交易市场,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