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数据管理、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深度应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