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事故调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