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促进安全生产成果转移以及产业化的推广应用,扶持技术含量高、安全效用强、应用场景广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鼓励开展工业综合体以及其他新业态、新产业、新领域安全风险研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