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住有所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