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水质标准。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