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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四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避免、减轻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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