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筹备和举行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工作,向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组成人员由人大常委会在代表中提名,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