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前,由各代表团的召集人召集代表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审议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和修改的建议,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