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