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 预防第十九条有效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活动扰动地表的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土石方重复倒运和地表裸露时间,保护地貌植被。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等生产活动占压的林草植被,能够移植、移栽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移植、移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