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和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社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