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有效衔接,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鼓励仲裁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