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条有效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