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区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