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前期住宅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履约保证金,专项用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后的临时接管以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