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效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