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